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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般警察追犯人的情景。

 

「瑞啊,不要跑!」

 

在前頭的犯人跑得飛快,而警察只能在後面苦苦追趕。

 

追過了一條街…

 

又追過了一條小巷…

 

犯人的腳步依舊沒有半點減慢的跡象…

 

但,警察卻早已氣喘吁吁,一副隨時都有可能昏倒的模樣。

 

「瑞…呼呼呼啊,我不是叫你不要跑了嗎?!!!不要跑!!!」

 

該死的!這傢伙腳上是裝了風火輪不成?

 

為什麼會跑著麼快啊?!!

 

咳咳咳!

 

伴隨著好幾聲沉重的咳嗽聲,警察終於累得撐著牆壁上氣不接下氣的猛喘氣。

 

這時瑞啊忽然轉過頭,嘲笑的反問道:「你叫我不要跑我就不跑,你以為我有這麼傻嗎?」

 

「對〜呼呼呼,你說的對!」直起身。「你就繼續跑吧,我一定會抓住你的!」握拳。

 

警察深吸了一口氣,正打算繼續跑時,卻發現瑞啊早已跑遠了。

 

媽的!

 

警察忍不住咒罵了一聲。

 

就在這時,他身邊忽然竄出一個纖細的身影,飛快地朝犯人跑去。

 

一看到對方是誰,警察露出勝利的微笑。

 

然後————

 

昏了過去…

 

 

 

 

 

犯人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

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

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

 

一直跑一直跑

一直跑一直跑

一直跑一直跑

一直跑

直跑

直跑

 

(是想混字數嗎?!!)

 

 

咳!好吧。

 

總之,瑞啊跑了一段路後,轉頭發現早已看不到警察的身影,於是安心的坐在路邊休息。

 

沒想到,卻聽到一個越來越接近的跑步聲。

 

奇怪?這個腳步聲怎麼聽起來這麼耳熟?

 

好像是…

 

雖然腦袋還在思索著,但身體卻已經習慣性地開始拔腿狂奔。

 

你也知道的,人一旦壞事做多了,只要聽到有人追趕的聲音,就會習慣的往反方跑。

 

這就是犯罪者的直覺反應,也算是一種深入骨子裡的壞習慣吧…?

 

啊!我想起來了!

 

這個跑步聲是——

 

碰!

 

瑞啊的腳被絆了一下,五體投地的跟水泥地做親密接觸。

 

「喔!××○○&%(髒話),真是他媽的痛!」

 

一抬頭,看到的是一張比女生還美,而且皮膚白皙透亮的花美男。

 

花美男微微牽起一邊嘴角。「嗨,瑞啊,我們又見面了。」

 

「是啊,吉隊長。」

 

但瑞啊卻是苦著一張臉。

 

「所以說,反正都會被抓,為什麼還要跑的這麼辛苦,浪費體力呢?」

 

花美男拉起他一邊手臂將他扶起,接著戴上手銬。「劉瑞亞,我以違反藥物毒品防治法將你逮捕,你有權保持沉默,但你所說的一切將成為呈堂證供。沒問題吧?」

 

幹!誰會明知道會被抓還跑得那麼認真的?!!!

 

說啊!!!!

 

還不是因為這次換人了,而且還是一個體力不濟的肉腳,讓他以為有機可趁才會跑的這麼認真的…

 

怎知會忽然出現一個陳咬金!!!而且還是最厲害的…

 

讓他的美夢一瞬間化為零…(我哭)

 

「是〜沒問題〜」有氣無力的。

 

「走吧。」

 

說到他跟這個花美男--『吉賢秀』的淵源,就要從一年多前說起。

 

當年他因為缺錢花用,決定鋌而走險去販毒。

 

但他在小學、國中跟高中…嗯一年級的時候可都是全校第一,就知道他腦袋很好。

 

因此他從一開始就想到“替死鬼”的脫罪方法,就算到時東窗事發了,也絕對不會牽扯到他。

 

但他原以為萬無一失的方法…

 

實際上緝毒組剛接手時,也的確被他騙過了!

 

實際上緝毒組剛接手時,也的確被他騙過了!

 

實際上緝毒組剛接手時,也的確被他騙過了!

 

(因為很重要,所以說三次)

 

沒想到╴╴後來被吉賢秀所隸屬一個剛成立二年多叫做“犯罪特別組織”,還是“特別組織”?

 

反正就是一個專門破案的特別組織接手後,馬上看穿他的伎倆,將他逮個正著。

 

雖然他之後用了一些手段,讓自己只須罰款,不必坐牢。

 

但也因此吉賢秀跟他的組織就結下了這該死的孽緣,之後只要他販毒的行為,絕對會被他們逮到,不管用任何方法都沒用!

 

真是××○○!!

 

 

正當吉賢秀準備把劉瑞亞送往刑事組時,他的手機卻在此時響起。

 

看著手機上的電話號碼,他忽然有種不祥的預感。

 

「喂?」

 

「頭兒,××陸橋下發現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屍。」

 

果然!預感成真。

 

「我知道了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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